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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真的有的不现实,这叫欺负老百姓不懂法,比如农民种的粮食和蔬菜以及鸡鸭之类的这些都没有什么合格证和保质期,为什么天天要买起吃
自身有合法手续,合法的工作间 营业执照,生产日期,打假的都不得找上你,别人买了一次看见产品没有生产日期,才买150份来告你,你就得买单,苍蝇不丁无缝的蛋,说的不是没有道理,
我觉得这个就是欺诈的一种,什么职业打假人,还不是转法律的空子为了赚钱,毫无底线
可以举报,但是起诉感觉就是敲诈
跟以前注册青花椒商标告农民和商家是一个套路。真的狗。还合法。
我觉这种什么职业打假人,就是在钻法律的空子为了赚钱,毫无底线,虽然部分能净化环境,但是这种人还是少
我觉得职业打假人的存在起到一个监督的作用。但是打假人,以这个理由进行敲诈巨额赔偿 不应该。法律应该在这方面约束一下打假人的性质。这种是二次购买,知假买假。故意为之。
平台卖吃食就应该遵守食品安全,自己本身也有错,第二次买这么多也是钻了这个空子
感觉就是故意的,我觉得法律还是应该有情
我觉得先坚定,食品没问题的话不该这样处罚,对方出发点有点叵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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