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来,一位苦命的女子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接连打了4场官司。日前,为感谢法院公正审理,残疾人张梅(化名)拖着残手,将绣了一年的十字绣送给法院,以表谢意。
1985年,张梅与朱刚结婚,婚后生育了两个儿子。“他认为生儿子是赔本生意,所以一心想要个女儿。”张梅称,生下小儿子后,夫妻两人的争吵更多了,还时常发生抓打。
为摆脱这段婚姻,2006年,张梅到合川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考虑到孩子尚小,朱刚也表示愿对母子好,在法官劝说下,张梅答应给朱刚一个机会。这场官司最终以驳回诉讼收场。2008年3月,遭遇家暴的张梅再次走进合川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在一个月内审结该案,判决双方离婚,未成年的小儿子朱强(化名)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负担100元抚养费,并承担医疗、教育费用的二分之一。
离婚后,张梅一个人靠打零工带着儿子艰难度日。2010年5月,她在重庆市北碚区打工时受伤,经鉴定为五级伤残。由于没有了经济来源,朱强向父亲提出增加抚养费。没想到,月收入3000多元的父亲却一次次拒绝。无奈之下,2012年2月,朱强将父亲告上合川法院,要求增加抚养费。考虑到张梅自理能力和谋生能力较差,法院依法判决朱刚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
2012年8月,张梅被一家律师事务所告上合川法院。原来,张梅受伤后曾打了一场工伤官司。虽说官司胜诉,她却没得到当初和律师说的那么多补偿,便一直拖着律师费没给。最后,在法官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