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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与新华保险公司共同犯下惊天诈骗案: 以受害人杨明华投保书编号数量之庞大来看,被诈骗的金额特别巨大,受害的普通百姓如此之多,后果特别严重,在国内实属罕见,受害者实名举报案件部分真相,请政府及有关部门迅速查处此案,找出真凶而严惩,不让普通老百姓的血汗钱、活命钱,养老钱血本无归! 重庆合川市民杨明华于2010年8月18日到重庆市合川区塔耳门处中国银行合川支行营业部存款,该行大堂经理杨清清向当事人热情推荐该行火热发行的最新理财产品,新华保险公司红双喜新C款两全保险,杨介绍说,两全保险就是保本金,利息不亏不少,另外还有10年寿险免费赠送,而且每年还有红利收获,本险种分两种,一种三年期,只交三年本金作保。三年期满,投保人可以收取全部本金,其三年的本金存款利息加上红利作为10年寿险保费,投保人可享受10年的人寿保险待遇,5年期也是这样,只交5年本金,到5年后取走本金,其后内容与三年期一样,经中行营业部大堂经理杨清清这么一说,因为是银行售出的产品不会有假,银行一贯是讲信用的,杨明华当即就买了6万元本金的新华红双喜新C款两全三年期保险,合同样本出来了,其内容与杨清清介绍的差不多,于是很放心,2011年按时向该银行交了6万元,2012年按时交了6万元,共计交了18万元整本金,2013年8月18止,三年期已满,同月21日当事人前去新华保险公司合川支公司领取本金时,新华保险公司主管才告知当事人不能取走本金,10年后才取本金,当事人找他理论,这时保险公司主管当面将保单背面用刀片将纸片撕开,(注:此纸片三年前原用胶水粘闭的)露出保单纸张背面的隐形条款内容给当事人看,这时当事人才发现中行和保险公司共同欺诈客户罪证,保单纸张背面隐形条款注明当事人6万元本金,1年末退41820元,2年末12万元本金退98940元,3年末18万元本金退162480元,保险公司主管说如退保18万元本金只退款162480元,你考虑10年后退款最好不损失,当事人又仔细查看保单背面隐形条款的内容,结果又发现了一个惊天罪证,也就是说当事人10年后取本金,照样收不到,可能血本无归,请看罪证,在保单背面隐形格式条文中:摘要说明第2条规定注明:(以上现金价值表仅适用于投保时合同确定的保险金额和保险利益,投保后对合同所做的各项变更可能使其不再使用)。也就是说当事人现在退保时只损失本金的20%左右,18万元还能领回162480元,一旦保险公司严重亏损或者发生中央台最近曝光的上海保得利保险公司女总经理卷款5个亿保金逃出国外,保险资金无法收回的事件,或者发生新华保险公司经营不善破产的事件,这时银行和保险公司就启用隐形条款摘要说明第二条规定,原规定无效,从新变更内容,使其投保者血本无归的结果,这些内容中行和新华保险公司事先作了最后的退路,那投保者可就惨了,鉴于以上陷阱圈套,当事人选择立即退保,留下证据,为事后讨说法打基础,当即退保,从18万元本金中收回167505.29元。本金损失12500元加上三年定期存款利息,当事人共损失了3万元左右,还不算其它损失费在内,当事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找回3万元直接损失费,于2013年8月23日到中国银行合川支行讨说法,该行张主任听取投诉后,答复请示上面领导后才能处理解决,叫当事人等几天,8月26日,当事人又前去该行问结果,中行张主任带领当事人共同到新华保险公司合川支公司,与该公司王主管一起研究解决办法,后由保险公司王主管提议,叫当事人写个投保的过程书面情况说明材料交给新华公司王主管,王主管传真呈报上级总公司,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意见,同时中行方面也要一份同样的书面材料报送上级处理。当事人当日下午2时准时向中行新华保险当面送交了书面投诉和相关的证据材料,2013年8月27日上午,中行张主任等二人来到当事人家中,答应妥善解决,当事人表示同意,8月28日下午2时,中行张主任、新华保险重庆公司何经理等二人,受害者三方在新华保险公司合川支公司办公室内商议受害人的赔偿问题,由于各方意见不一致,没法达成协议,事后,新华保险何经理表示回重庆分公司后作出解决方案,并定于8月30日告知当事人,8月30日下午3时,新华保险重庆公司本案联系人周某告知当事人,经上级公司同意,对当事人投保18万元本金全部退还受害人,8月21日已退还167505.29元,还补退约12500元,并通知当事人9月2日到合川支公司领取,至于当事人提出三年存款利息问题,周某告知当事人,找中行合川支行商议解决,9月2日,当事人前去新华合川支公司领取12500元本金时,结果合川支公司答复,没得到上级指示,不能领取本金余款,后当事人找中行合川支行商议18万元的3年定期利息问题,张主任用电话告知,经请示行长,答复不能退还利息。很明显,对受害者提出的合理要求,中行合川支行、新华保险重庆公司互相推卸责任,拖延时间,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这是他们诈骗得逞后惯用的手法。 以上是受害者杨明华被欺诈后找中行、新华保险公司找说法维权之路的经过情况,此投诉举报文章是受害者杨明华本人所写,如与事实不符或者虚假,本人愿负一切法律责任。同时要求政府的有关部门迅速查处此案,找出真凶而严惩,不让普通老百姓的血汗钱、活命钱、养老钱血本无归!如果政府有关部门查处此案找证据的话,这些受害人被诈骗投保的过程和保单背面的隐形条款内容都是铁证,在这里,我以一名受害者的心情,特赋打油诗一首,告诫广大老百姓注意: 骗子中国银行,欺诈客户在行。 合伙保险骗人,百姓受骗上当。 上当前去协商,银行保险扯谎。 无奈投诉上级,维权道路茫茫。 银行保险坑人,诚信道德沦丧。 中行保险恶行,后果自然品尝。 呼吁广大百姓,眼睛需要擦亮。 不与该行来往,避免受骗上当。 实名举报人:重庆市合川区城北旅馆 杨明华 身份证号码:51022619551013025X 举报时间:2013年9月4日星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