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姐姐听说这事以后非常着急,这证已经领了,婚前就到了,亲戚朋友也发了喜帖,甚至有的彩礼都收了,怎么办?因为自己户口的问题,那就迁走呗。
朋友姐姐姐夫赶到娘家(朋友姐姐夫家在城里,家庭条件还不错,夫家有两套门面,每月租金都有四五千,两口子做点生意,真心不会在乎娘家财产)和朋友,父母一起买好礼物去到女方家,表明态度,我们不会要娘家一分钱东西,需要的话可以马上迁走,做子女的也肯定会赡养老人,希望女方从大局考虑,毕竟是终身大事,好好想想我们明天再来
第二天,去到女方家,女方拿出一张字条,说把这张签了,不然就离婚。朋友拿过来一看,大致写着如下几条
1.结婚以后要赡养女方父母
2.要尊重女方父母。
3.万事多商量,不能私自做主
4.婚后财产,由女方保管,家务平分
5.生的小孩由男方父母出钱抚养
靠,卖身契!!!!!!
朋友沉住气,说,看能不能这样修改一下,
1,婚后供养双方父母(而不是单单供养女方父母)
2.婚后财产由双方共同保管,除去日常开销,存入双方联名户口,供以后置业,赡养老人,抚养小孩等使用,不得私自取用
3,夫妻两人共同抚养小孩,需要的情况下,父母有义务提供资助。
女方一口否决,只同意在协议上写供养“女方父母”而不是“双方父母”,婚后财产只能由女方保管,以后小孩必须有男方父母养育,女方不管。
先前字条一字不改,不签就离。
彩礼,三金一分不退,你去起诉。
于是朋友们一家人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离就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