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装饰公司签定的房屋装修补充合同也已终止,因为装修没达到合同标准,验收时,公司的监理和具体施工的在场没有异议,说马上整改,我也同意了,说三天能改好,三天后还是没整改好,整改这三天每天都叫去验收,每天同样的问题都在,来来回回折腾得够呛我都忍了,第四天我明确告知公司监理我没得必要再等整改了,监理也没异议,因为监理看到房屋的状况也得说,接着我换了装修钥匙,所以装修的尾款没付给公司。合同上列明了如果到合同期限公司不能照装修合同标准验收合格的话,公司付装修总款的15%违约金给我,合同终止。房子装得才叫不尽人意,我都不好意思说,比如洁具水龙头都不是合同列明的品牌。到了这种地步,我认了,也没打算找公司付违约金,也不需要公司来维修什么的,自己让步再付1000元给公司,剩余尾款6000不再付给公司,因为尾款比公司要付的违约金少几千,我的想法也给公司说得很清楚了,就想求个吉利。
这世道说来也怪了,越心软越是显得是自己做错了,负责施工的人多次打电话说他必须在元旦前要将这笔尾款收到,实际上施工的人根本没资格直接跟我要钱是不是,装修期间有问题找他时他连电话都不接我的,最后也是找公司联系的他,现在公司没给他钱,他说是我没给所以就直接来找我要,也过到过我上班的地方来,还说会直接到家来,听起来好强硬,搞得我上班静不下心,回家还提心吊胆,亲们,帮我出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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