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育儿补贴按年度申请,未在规定年度内提交申请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资格,千万别错过!
申领人应当在婴幼儿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首次申请,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婴幼儿,首次申请应当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出,其中,2022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1次,在2025年提出;2023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2次,分别在2025年、2026年提出;2024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3次,分别在2025年、2026年、2027年提出。
2025年1月1日当日及以后死亡的可以申请补贴,原则上应当在婴幼儿死亡当年提出申请,婴幼儿出生当年死亡的可延至次年12月 31日前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