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 一、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这是劳动者最基本的权利。当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时,劳动者首先有权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足额及时支付。工资的构成不仅包括基本工资,还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所有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收入。因此,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所有拖欠的款项。 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若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需要注意的是,经济补偿的适用仅限于劳动者因公司欠薪而被迫离职的情况。 三、要求加付赔偿金,除了上述的工资和经济补偿外,当用人单位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后仍未支付,劳动者可以要求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可根据拖欠工资的金额,要求企业按应支付金额的50%至100%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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