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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执罪!再不履行,你面临的可能是牢狱之灾!”近日,合川法院通过“拘传+拒执罪”震慑拖欠工人劳动报酬的被执行人,促使其现场支付部分案款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
某家居公司因经营不善,无力支付工人工资。经仲裁、诉讼后,工人胡某、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经查控发现某家居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为保障工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通知申请执行人胡某、张某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冉某到法院进行协商。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约定被执行人某家居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前支付胡某、张某工资。然而,该公司并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冉某也不知所踪。
后,合川法院“执行110”接到胡某提供冉某行踪线索的电话,立即安排干警出动,将冉某拘传至法院。
针对履行事宜,执行干警查明,被执行人不仅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还将公司设备出售,出售所得款项亦未用于偿还工资。
执行干警遂训诫冉某,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冉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场支付了部分拖欠工资,并就剩余欠款与申请执行人再次达成还款协议。
合川法院将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以强有力的执行措施严厉打击被执行人故意逃避、抗拒执行的行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合川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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