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障职工住房消费提取,重庆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条件。
自2024年11月28日起,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购住房的,在购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以购房首付款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
打通线上办理渠道,支持缴存人及其配偶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我市现售新建商品住房,可通过线上渠道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
同时,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零材料、按月取”,每人每月可取1800元,夫妻每月可取3600元,提取额度居全国前列。
《报告》显示,2024年,全市购房、还贷、租房等住房消费类提取金额349.13亿元,较上年增长10.94亿元,同比增长3.24%,住房消费类提取占当年提取金额的75.04%,较上年增长近2个百分点。
其中,租房提取27.76万人32.1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7.01%、25.51%;老旧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提取516人1108.31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4.67%、2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