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办理身份证不一定必须回原籍。随着“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政策的实施,许多地区的群众可以在现居住地就近办理首次申领身份证业务,而无需返回户籍地。
办理条件和材料:
年满16周岁的公民: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材料之一,并填写申请人书面承诺书。
未满16周岁的公民: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申请人亲属关系的,还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就学材料,或者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材料之一,并由监护人书面承诺书。
办理流程:
1.本人到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就近办理。
2.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
3.提交相关材料并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后,45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可选择到受理地公安机关领取或邮寄。
注意事项:
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申请办证,受理地公安机关将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
证件审核签发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将对申请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实,需积极配合。
如证件签发未通过,居住地公安机关会及时通知需回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首次申领手续。
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获取准确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