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法律援助是什么?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法律援助”的概念,依据《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是指人民政府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的法律咨询、涉法事务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最重要的特点就是社会公益性,即法律援助是免费的,由政府出资为符合条件的公民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咨询、涉法事务代理、刑事辩护等。 二、法律援助帮助的人群有哪些? 关于适用法律援助的人群,一般而言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第一,没有委托代理人; 第二,经济困难。如何界定经济困难,经济困难标准按照申请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或者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以内执行,且经济困难是以申请人家庭为单位计算,现重庆2023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35元,如果你的每月收入低于1470元或者你的存款低于17640元,则符合经济困难的标准。 有以下证明材料的,视为经济困难。 (一)农村"五保"供养证; (二)城市"三无"人员证;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四)人民法院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的决定; (五)在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者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证明材料; (六)依靠政府或者单位给付抚恤金生活的证明材料; (七)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证明材料; (八)法律、法规或者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能够证明申请人经济困难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三、民事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有哪些? 法律援助事项的范围,依据《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具体有九种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请求国家赔偿的。例如因错误的判决入狱服刑,但最终被判决无罪,此时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例如请求工伤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 (三)请求给付抚恤金、救济金的。例如职工缴纳了社保,后非因公死亡,社保部门需要发放相应抚恤金;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例如未成年人子女要求未直接抚养的父亲或母亲给付抚养费; (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请求保护劳动权益的。一般指公司欠发劳动者工资或者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 (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八)交通事故、医疗纠纷、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产品质量责任事故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求赔偿的; (九)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十)国家和本市规定因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其他情形。(兜底条款) 四、不需要满足经济困难条件的民事法律援助范围。 需要重点说明的是,以下情形不需要满足经济困难的条件,只需要没有委托代理人即满足法律援助条件。 (一)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二)农民因使用假冒伪劣生产资料(种子、**、化肥、农业机械等)请求损害赔偿的; (三)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保险待遇的; (四)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其监护人侵害的; (五)残疾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六)国家和本市规定申请法律援助无需审查经济状况的其他情形。 五、向哪个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依据《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属于诉讼事项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属于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向有权处理机关所在地、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大明与小美育有一子小明,后大明与小美离婚,小明跟随小美生活,但大明一直不给抚养费,未成年人小明想要起诉要亲大明支付抚养费,如果大明住在合川,则应当向合川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如果大明住在北碚,则应当由北碚法律援助中心申请。 以上就是申请法律援助的简要介绍,如果大家有申请法律援助需求或者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联系我。 【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 邓小桐律师 电话17783027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