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范某、李某等村民与涞滩镇某村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签订《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由合作社租赁村民土地,租金标准为每年每亩300斤黄谷或者根据村民的要求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折算成现金发放给村民。后来,因疫情影响,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出现困难,导致无法按时支付土地租金。为了避免引发群体纠纷,合作社负责人主动找到龙市法庭寻求帮助,化解纠纷。
了解这一情况后,龙市法庭解纷团队去到该村实地查看了土地情况,并走访了村民,了解到多数村民对合作社遇到的经营困难表示理解,与合作社对立情绪较低,具有较好的调解基础。于是,决定到当地开展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