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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职业打假人的存在起到一个监督的作用,但是打假人,以这个理由进行敲诈巨额偿不应该,法律应该在这方面约来一下打假人的性质,这种是二次购买,矢假假故意为乙
还是有点过了吧!
为什么要罚款?这是很不公平的,能卖当然可以卖
我觉得这应该算是杀鸡给猴看吧,他不是第一个人,但是是最火的一个 ,这样也可以禁止更多的人动不动就网络带货
如果150熟肉有问题的话,罚5万也不过分
我觉得职业打假人的存在起到一个监督的作用。但是打假人,以这个理由进行敲诈巨额赔偿 不应该。法律应该在这方面约束一下打假人的性质。这种是二次购买,知假买假。故意为之。
我觉得法律还是应该约束一下打假人!
食品安全很重要,都应该按照国家正规流程走。食品三无产品不应该推向市场
如果买回去不能吃可以算打假,如果能吃还这样找麻烦,就是挂着打假的名义敲诈了
这些职业打假人也是利用法律来挣钱,生意人最好是能够严以律己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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