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人申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债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债权债务关系相关的借据、协议书、居间服务合同、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债权人与武胜县渝川金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杨长闵资金往来的银行流水清单。(含借款本金、支付利息、归还本金以及账户对手姓名、账号信息,借款之日至申报之日银行流水需保证连续性)
2.债权人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债权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3.债权人若未在本公告要求的期限内申报的,造成的法律后果由债权人自行负责。
4.本次申报应当由债权人亲自办理。
特此公告。
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