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巴南区某小学女教师闻丽(化名)状告学校原校长古华(化名)性骚扰一案,在巴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激辩,而双方亲属则在庭外“大打出手”,使得这场原本就引人关注的官司更显得扑朔迷离。由于此案的复杂性,法官昨日没有作出判决。由于此案是性骚扰写入中国立法草案以来的全国首例性骚扰案,备受社会关注。
1999年7月,刚从重庆市幼儿师范学校毕业不久的闻丽被调到巴南区某小学当教师。校长古华对闻丽异乎寻常地热情,常常借故“谈心”,可每次他都喜欢有意无意地碰闻丽的手或者屁股什么的。闻丽只有默默地忍受着。
闻丽称,2000年8月,她结了婚,而这时古校长十分热衷于给她发短信,有时是黄色笑话,有时是非常暧昧的短信,内容也不断“升级”。
今年6月的一天,闻丽的丈夫发现古校长发给闻丽的短信,夫妻间产生了隔阂。此后,闻丽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被骚扰一事,但没引起相关部门重视。万般无奈,今年8月8日,闻丽提起了诉讼。
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副主任徐维华称,就闻丽状告校长性骚扰一案,8名建议将性骚扰写入中国立法草案的专家前不久在北京大学进行了“会诊”。专家们认为,古校长的行为是典型的性骚扰。
原告:19条短信是关键证据
据闻丽介绍,目前,她手机上保存有古华发给她的19条骚扰短信。据了解,19条骚扰短信中有“好想吻吻你!好吗?”等。如今,这19条短信成了闻丽状告校长性骚扰的关键证据。
被告:双方是自愿的
据律师彭林介绍,在昨日的庭审中,古华一方主要提出了3点意见,一是闻丽属诬告;二是闻丽保存的,古发给她的19条短信够不上性骚扰的“级别”;三是双方是在互发短信,是自愿的,闻丽甚至带有“勾引”色彩,并有80多条闻丽发给校长的短信为证!记者在打印出来的80多条短信中看到,其中一条写着“女人的悲哀难道你也有吗?我今晚上难过,想得到我所有朋友的关心”。这些由法院从通讯公司采集的证据遭到了闻丽的质疑,她称有些短信是被删节编辑过的。
古华的一位上司透露,就官司一事,他曾多次找古华了解,古否认骚扰过闻丽,并称发给闻丽的暧昧短消息是“开玩笑”。
“亲友团”庭外开战
案件昨日在巴南区法院第四法庭审理。在这起原被告、证人、辩护人加起来约10人的民事案件中,法院罕见地派出了两名法警守在庭外。
中午12时,庭审结束,法官宣布择日宣判。法庭里传出激烈的争吵声。闻丽的父亲和古华的姐姐互相指着鼻子对骂。受到法官制止,两人冲出法庭“开战”。
这场闹剧持续了几分钟。
丈夫已经提出离婚
如今,失眠和神经衰弱严重影响着闻丽的身体健康,更让她感到寒心的是,因为案子的影响和舆论的压力,一些也曾遭到过骚扰的同事反悔了,不愿再出来为她作证。
“我16日收到丈夫要求与我离婚的传票。”闻丽面对记者神情黯然地说
2006年9月26日在重庆市一中院终审宣判。
法院认为,从双方发送的短信内容看,当事女教师文静并未反感和拒绝,性骚扰缺乏充分事实依据,故判文静败诉。9月26日,作为当事人的女教师文静与被告校长胡某均选择了回避,委托代理人到法院领取判决书。
二审法院认为,性骚扰是一种以侵犯他人人格尊严权为特征的民事侵权行为,它以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语言、信息、行为环境等方式侵犯他人的人格权。从本案双方发送信息的行为来看,是双向的、互动的;从发送信息的内容看,文静并未反感和拒绝。故文静上诉请求缺乏充分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以上资料来源于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