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市民素质,改善营商环境,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展示重庆开放包容的良好形象,市文明委印发了《全市大力推广使用普通话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以下直接面向公众的,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使用普通话。
1.从事铁路、民航、出租车、公交车、长途汽车、轨道交通等公共出行行业的语音播报员、服务员,旅行社导游等;
2.景区景点、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旅游场所的解说员、播音员、服务员,商场、酒店等;
3.商贸服务行业的前台(服务台)工作人员、服务员,自来水、供电、燃气和医疗、银行、保险、邮政、通信等便民服务行业营业厅(网点)的工作人员等......
同时,巩固普通话水平,在各类教师资格准入、职称评聘中的作用,将其纳入全市中职、高校学生毕业条件;
强化各级、各类学校师资普通话水平培训,加大脱贫攻坚区县、边远乡村、幼儿园等师资培训力度;
接下来,各级语委办将重点组织,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普通话培训和水平测试。
力争到2020年底实现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