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帖
 找回密码
 注册

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搜索
1 0
开启左侧

私车买了保险不能索赔?只因少干了这件事……

[ 复制链接 ]
百姓话题 2919 1 2017-4-8 13:57:49

家住瑞山路的蒋斌(化名)两口子在我区某保险公司为自家的小轿车购买了保险,在保险期限内,丈夫驾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却遭保险公司拒赔。这两口子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保险费3.7万余元,却被依法驳回。


看到这里,你们是不是傻眼了,既然不能索赔,保险买起来有什么用?


其实不是不能索赔,而是因为这两口子的车少干了一件事。


他们的车子到期没年检!


让我们来看看事情的经过:几年前,蒋斌为了工作方便,购买了一辆小轿车,登记在妻子谢晓红名下。2015年12月,谢晓红在我区某保险公司为这辆轿车购买了保险,保险期限从2015年12月14日起到2016年12月13日止。然而,购买保险后不久,蒋斌夫妇的车辆年检到期,但因为工作忙,二人迟迟未去办理年检事务。


2016年11月,蒋斌驾车外出,途中不慎发生了交通事故,不但车辆严重受损,还撞坏了高速公路的护拦。蒋斌随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了案,保险公司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了情况,并作了记录。此后,夫妇俩因为修车和赔偿损失,共花费了好几万元。


之后,蒋斌夫妇多次找到保险公司,要求理赔,但遭到对方拒绝。保险公司表示,事故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年检,根据合同约定,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今年2月,蒋斌和谢晓红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保险公司推上了被告席,索赔保险费3.7万余元。


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审理后认为,原告谢晓红与被告保险公司订立的保险合同,没有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谢晓红投保的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未进行年检,被告保险公司据此拒绝赔偿符合合同约定。


因此,法院一审依法驳回了谢晓红两口子的诉讼请求。


年检如此重要,请各车主一定要遵守规定,按时年检。

(来源:合川新闻网 记者 赵珊)


──── 0人觉得很赞 ────
2017-4-8 14:29:51
SBSBSBSBSBSBSBSBSBSBSBSBSBSBSBSBSB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立即登录
高级模式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