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报名参加集体婚礼的新人须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和疾病。 2.2011年4月27日上午新人需按时去往展会现场彩排,28日当天按要求向组委会报到,如不能按时报到的新人视为对本次活动弃权。 3.在活动前、中、后期宣传中报刊、电视、印刷品、户外广告牌、网站中有可能刊载与本次活动有关的图片,广告画面及文字,属正常使用,其它单位无权使用。望参加者理解。 4.参加集体婚礼活动的新人须服从主办方的一切安排,如自行活动造成的安全事故,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婚礼结束当日,婚礼服装须完好的返还公司,如有损坏,须按价赔偿。 6.主办方拥有对本次集体婚礼活动的一切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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