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刘某一夜之间用砖头连砸33辆汽车,其中不乏宝马、保时捷、林肯等高档轿车。近日,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原来,2015年5月24日深夜,刘某为发泄个人情绪,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持砖头将停放在我区多处停车场的33辆汽车前挡风玻璃砸坏。随后,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据统计,车辆被损坏的前挡风玻璃损失共计价值13万余元。
事后,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出具鉴定,被告人刘某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为发泄情绪,采用破坏性手段,连续故意毁坏33辆汽车挡风玻璃,经济损失达13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被告人刘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刘某因家庭、工作等原因,导致心情烦闷,逞一时之快鲁莽犯罪,既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又将为自己的荒唐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归案后,刘某对自己冲动的行为后悔不已。
小编温馨提示:提醒广大市民,面临着来自工作、婚姻、家庭等各方面的压力,每个人都要学会自我调整,寻找适当方式的排解抑郁,学会用积极乐观的心态去面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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