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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在酒吧发生纠纷 被人咬了一口不得不人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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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必答 7561 5 2014-11-4 20:43:50

在酒吧里以为一点小纠纷,两位女士大打出手。情急之下,小丽咬了小蓉一口,可谁也没料到,这一口却把事情闹大了。小蓉身怀有孕,因为害怕打狂犬疫苗导致胎儿畸形,不得不选择了人工流产。孩子没了,小蓉也将小丽告上了法院。

因为让座位引发打斗

事情发生在一年多以前,去年5月20日傍晚,20多岁的小丽与几**友在渝中区一家酒吧玩耍。正在大家尽兴的时候,年龄相仿的小蓉也来到酒吧。

看到小丽正坐在自己男友旁边,小蓉便示意小丽让一下位置。小丽当时就有些不高兴,但又不好当面发作,于是转身就走了。

可没想到过了不久,小丽又回来了。小丽当场就表示,“小蓉太不给面子了!”于是当场要求小蓉向自己道歉。

小蓉自然不答应,双方便起了争执,最后大打出手。而在争斗中,小丽情急之下,在小蓉的大腿上咬了一口。

打疫苗害怕胎儿畸形

后来经过检查,小蓉右侧大腿被咬伤后发生了感染,需要注射破伤风针和狂犬疫苗。

可更大的一个问题来了:小蓉是一名孕妇,医生和家人都提醒,打了疫苗后,会对胎儿有所影响,严重的话可能致胎儿畸形。小蓉最后被迫进行了人工流产。

原本去酒吧为了开心的,却因为一点小事发生打斗。最后还因为这“一口”,孩子也不得不……一想起这些,小蓉很是气愤。于是她将将小丽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6000多元。

咬人者承担80%赔偿

在庭审过程中,小丽却只认可300元的医疗费。被告小丽一方辩称,打架时是互相动手,双方都有过错,应各自承担50%的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小丽与小蓉在酒吧玩耍过程中因琐事发生纠纷,小丽在已先行离开的情况下,未能控制自己的情绪,返回与小蓉继续产生争执,且动手打人并造成一定伤害,小丽应对小蓉的损失承担主要责任。

同时,小蓉亦未克制自身情绪,其对损害的发生也具有一定过错。故酌定由小丽对小蓉的损失承担80%赔偿责任,小蓉自行承担20%责任。

而对于小蓉接受终止妊娠手术产生的医疗费及接受疤痕修复治疗产生的医疗费,小丽虽不予认可,但结合小蓉的伤情和接受狂犬疫苗注射的情况,可以认定该手术和治疗与其被咬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对上述费用予以主张。

不久前,渝中区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 0人觉得很赞 ────
2014-11-4 20:57:38
怀起娃娃还去酒吧干嘛,
2014-11-4 21:05:19
有孕,莫乱咬{:5_256:}
有点不可思议了
只能说不要动不动就咬人
2015-7-4 10:17:33
何必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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