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对象
我院在校在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2008级专科毕业班学生。
参与选拔学生同时具备下列(一)、(二)、(四)、(五)款要求的,即具备报考资格;同时达到下列全部要求的,即具备被选拔资格:
在校期间表现良好。若受过处分,其处分影响期已过,并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成绩较好。若考试考查课有重修或补考记录的,其重修或补考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 有积欠考科目的学生暂不报名,等积欠考成绩出来后到教务处进行补报名。
能正常完成高职高专学业,并按时达到毕业要求和通过毕业离校审查。
身心健康,符合有关专业体检要求。
自愿申请,并具有缴纳升入本科专业学费和相关费用的能力。
二、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2011年3月7日(周一)前学生到各自辅导员老师处报名,由各系和学生处负责审查学生报名资格。报考学生须填写《2011年重庆市普通高职高专学生“专升本”申请推荐及考试报名表》(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见附件1)。并按照重庆市教委的要求,由辅导员老师填写考生报考信息的电子数据及报名名册(模版由教务处统一制好后发给辅导员)。
特别提醒:
第一、二志愿学校及专业、选拔学校意见待全市统考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填写,其他内容在报名前填写。
生源地及录取号由招办提供。
此表一式四份,学生本人、推荐学校、选拔学校、市教委各持一份。
报名号等教务处统一编制后再由辅导员老师组织学生自行填写到报名表上。
报名表后可附考生专科阶段学习成绩及其他获奖证明材料,同时在各系和学院签署意见及盖章。
考生相片必须是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
(二)2011年3月14日(周一),辅导员老师将报名电子数据发送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及考试中心周冬杨老师处,由教务处统一编制考生报名号后,再由辅导员老师组织学生填写到《2011年重庆市普通高职高专学生“专升本”申请推荐及考试报名表》上(一式四份),同时按照渝价〔2005〕81号文件规定,收取报名费130元/人。
(三)2011年3月17日(周四),辅导员老师将《2011年重庆市普通高职高专学生“专升本”申请推荐及考试报名表》(暂时只交一份)交到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后再到财务科缴费。
三、考试科目和成绩计算
全市统考三门,选拔学校根据需要可能加试一门专业基础或专业技能课(选拔学校的实施方案中会明确是否加试及加试科目,请考生关注相关学校的实施方案)。文科统考课程为: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和大学语文;理科统考课程为: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和高等数学。文、理科按所学高职高专专业的性质确定。文、理科兼容的专业由学校确定(同校同专业学生,其考试课程应相同)。学生参加考试的类别作为参加选拔和预录类别的依据。统考课程由教委组织命题和考试。学校的加试考试课程由选拔学校确定,并由选拔学校组织命题和考试。
全市统考的课程均按120分计入总成绩。
经学校批准的在校生参军并获相应奖励的学生参加“专升本”选拔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对符合条件的,本科院校的学生限升本校相应年级专业本科班,高职高专学校的学生升相应一般院校的相应年级专业本科班。
根据《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办法》(渝教高〔2009〕77号)精神,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者,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查,市教委审核,可免试“专升本”,升入本校或其它相应院校相近本科专业学习。
符合上述(三)、(四)规定的学生除可不参加“专升本”考试外,其他程序和环节要求与其他同学相同。除此以外其他所有参加“专升本”选拔的学生均要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考试。
四、工作时间安排
全市统考:2011年4月上旬;
学校加试考试考核:2011年4月下旬;
学校预录及公示:2011年5月中旬;
市教委审核备案:2011年5月下旬;
市教委下发备案文件并结束此项工作:2011年6月上旬;
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2011年6月中旬。
以上工作根据市教委和选拔学校的具体安排进行,请考生注意后续通知。
请有意向报考的学生务必按时报名,过时不能报名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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