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租车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协商一致,签订以下租车协议: 一、甲方有天语客运出租车一辆(车牌)出租给乙方,租车方式为每天夜班(即点至次日点)。 二、该车只限于乙方本人合川区范围内作客运出租使用,不得用做以国家法律法规相违之事,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在租车期间的人身安全、操纵不当所造成的损失、交通事故、交通安全违章等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交纳押金元给甲方作为安全保证金,乙方不再租赁时,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在承租,并无任何责任事故,无经济纠纷,甲方退还乙方全额押金,车自然操纵由甲方负责,如人为损伤,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每月租金为元(如需甲方代交社保外加20元/天)。乙方在每月号必须交清租金。 六、如乙方未按时交纳承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退还押金。并解约后乙方社保缴费问题与甲方无关。 七、合作期限暂定于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附 则 1 本协议一式3份,甲、乙双方3人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若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均有权解除协议。 5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二○一四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