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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全区小区楼院疫情防控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蔓延和扩散,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对全区小区楼院实行严格的疫情防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物业企业要在物业小区,各镇街村(社区)要在无物业管理的单体楼院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并通过小喇叭等方式高频次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醒物业小区、楼院出入人员增强防控意识,做到人人知晓、全民防控。
二、所有物业小区、单体楼院出入人员必须采取佩戴口罩等必要防护措施。各物业企业、镇街应当在适当位置规范设置有醒目标识的废弃口罩收集设施。
三、物业小区要配备体温测试设备,安排专人负责体温测试。进入小区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测试,体温高于37.3℃的人员,物业管理公司应立即报告所在村(社区),由村(社区)引导至辖区就近医院诊治。
四、各物业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禁止任何形式的聚集活动。物业小区、楼院公共区域各种体育、娱乐场所、设施暂停使用。
五、严控小区业主外的车辆进入小区。所有车辆进入小区须接受物业工作人员登记,车内人员全部接受体温测试(应急、救护、消防等特殊车辆除外)。
六、非本物业小区、楼栋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物业小区、楼栋。确因故需要进入小区的,要经小区业主确认同意,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小区物管处登记。各镇街对没有物业企业管理的楼栋要加强管理,在有条件的区域设置登记处,参照物业小区管理。
七、物业企业、各镇街须加强对物业小区、电梯及其他楼栋公共区域的消毒防疫工作。
八、区住房城乡建委、各镇街负责全区物业小区、楼栋防疫工作的督促指导工作。
特此通告。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31日 来源: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转自:合川融媒体中心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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