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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争议不能阻挠农民工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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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话题 2843 7 3 天前
企业之间的各类经济争议,绝不能成为损害农民工权益的理由。在实际工程项目中,建设单位、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可能因工程款、劳务费或材料费等问题产生纠纷,但这些争议绝不能向农民工转嫁,更不能以此为借口拖欠劳动报酬。一旦出现工资拖欠情形,相关企业必须第一时间核实情况,及时确认并足额补发农民工工资。
【案例】 2025年3月,农民工小张向某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反映其参与施工的某项目企业拖欠工资。经调查,该项目因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存在劳务结算纠纷,导致包括小张在内的6名农民工被累计拖欠3个月工资,共计13.93万元。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迅速介入,约谈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负责人,明确指出企业间的劳务费用结算争议不能作为拖欠工资的依据,责令相关单位尽快支付工人被拖欠的工资。2025年4月,小张与工友们的工资全部发放到位。
【提醒】 在此特别提醒各企业: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因工程数量、质量、造价等产生争议的,建设单位不得因争议不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施工总承包单位也不得因争议不按照规定代发工资。企业必须依法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 2人觉得很赞 ────
3 天前
2025年某项目因总包与分包单位劳务纠纷拖欠6名农民工工资13.93万元,劳动监察部门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企业立即补发。案例显示建设单位与施工方争议不得成为欠薪理由,总包单位须按期代发工资。
必须的啊,农民工的权益哈
现在的工程也不好做啊
又到年底了
欠薪的谁奈他何
我也很赞同!
牛马就盼年底衣锦还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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