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和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要主动承担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属地属事责任,建立好“两清单一台账”,开展好宣传发动、线索收集、信息报送、整改落实等工作,切实防止整治“一阵风”,坚决杜绝“书面整改”“口号整改”。其他区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协作配合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联席机制,形成条块结合、协同配合、上下联动的专项整治合力。同时,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挂图作战、打表推进,坚决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
各镇街分管负责人,区级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人,以及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相关支队负责人共计8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