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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社会工作者考试启事
一、人数
社会工作者22名。
二、工作地点
南津街街道所辖行政村、社区。
三、条件
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到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户籍在合川区范围内,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11月30日),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历。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考试对象:(1)受过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的;(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3)因个人原因被辞退的社区干部或社会工作者;(5)影响考试的其他情况。
四、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于2013年11月16日至11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到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四楼组织室(408室、414室)报名。经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红底)。联系人:刘畅、赵雪凌,联系电话:42738018、42743739。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南津街街道组织室统一在2013年11月22日(上午10:00-12:00,下午2:00-6:00)发放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原则上不允许代领。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计算机技能测试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按笔试成绩50%和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1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拟用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按笔试成绩占50%、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占10%及面试成绩占40%的综合成绩(其中:取得社会工作师的加2分、助理社会工作师加1分、社会工作员的加0.5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拟用人数等额进行政审。经政审考察合格则进入体检。
(六)体检
由南津街街道统一组织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七)其他事宜
拟用人员在政审或体检期间因不符合条件
而取消资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所有考试、政审、体检情况,在“合川区南津街街道政务网”(http://hcnjj.hc.gov.cn/)及南津街街道公开栏上公布。
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
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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