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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字号: | 合川信箱[2013]330 | 发布单位: | | 来信内容: | 合川区南城花园质量问题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中南村一社的居民,2013年1月31日领取南城花园拆迁还房11号楼32-4、32-1,在装修32-4时发现还迁房原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所有室内电线均未穿管埋设,而是直接埋设在混凝土和砖墙内,装修时导致一人受伤。此情况向上级领导反映,一直未得到解决。希望领导能帮助我们及时解决问题,让我们早日安全的住上自己的房子! | 办理单位: | 区城乡建委 | 办理结果: | 来信人:
您好!来信收悉,区政府按照工作制度已庚即责成区城乡建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区城乡建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会同建设、施工单位到场进行调查核实,您反映的有关问题属实。区城乡建委已责成施工单位尽快安排人员进场进行返修或与投诉人协商处理。
二、处理结果
目前,施工单位与您已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赔付投诉人BV-2.5平方铜芯导线两圈和BV-4.0平方铜芯导线三圈(每圈长度100米),由投诉人自行决定线路走向、安装及敷设方式。区城乡建委将对此事的后续情况追踪,若您发现其他问题,也可向区城乡建委寻求帮助。
感谢你的来信,如有疑问,您可以直接和我们联系,联系电话:85182249。 | 发布时间: | | 监评信息: | 【评定等次】良 【监评员编号】1022 【评定时间】2013-05-30 11:0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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