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次,龙市镇66岁居民毛某因恶心、呕吐并伴有腹泻,到合川城区某医院就诊。经初步诊断,该院急诊科以“腹泻待查”将患者转入消化内科住院治疗。两天后,毛某因病情加重离世。医院认为病人的突然死亡系自身疾病所致,与医院无关,毛某家属则认为是重大医疗事故,要求院方给个说法。医患双方各持已见、沟通无效,随即用其亲属电话向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刘俊和同事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往现场。刘俊向毛某家属详细介绍了医疗纠纷的处置程序和办法,引导患方家属依理依法维权。在调解中,刘俊认为该纠纷损害后果大、责任较难划分,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鉴定明确死因、分清责任再作调解,双方表示同意。
最终经过相关法院规定,分清了责任,并协商了赔偿金额,最终达成了调解。
“从事调解工作这些年,我见到过形形色色的人,处理过各种情况的纠纷,每次面对那些死亡或残疾的悲伤场面,都让我深为触动和同情。我觉得,调解员既要以法为据,还要以理服人,更要以情感人。只有“情、理、法”相结合,才能服务好每一位群众。”刘俊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