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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聊] 中消协回应“老虎伤人”:消费者违规≠经营者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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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3 22:5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被老虎咬伤女子对动物园提出赔偿。20日,中消协法律部负责人表示,在经营行为中,保护消费者安全是经营者的第一责任;在责任主体中,经营者是保护消费者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消费者“违规”不等于经营者无责。(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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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3 23:53:38 来自合优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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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4 00: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以后找到新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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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4 16:54:19 来自合优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日,不科学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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