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不说是哪个公司。大概情况如下:
由于用人单位原因,今年4-8月没给我买社保,我自己发现后给单位说,单位答应补缴,但是我多次查询人社网,都显示欠缴,且有些保险社保机构不能补办,导致我医保冻结、停保,不能正常的享受相应的待遇,导致我的经济受到损失,我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要求单位为我补缴齐所有保险并给我经济补偿(工龄补偿),现在单位以补缴为由不给我经济补偿,要走是你自己提出来的,你自己走,单位不补偿。
之前,单位还不承认有责任,推责任,说我们没得责任,是工作上是失误什么什么的,还对我进行语言攻击,说我写这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书上来脸不红?心不跳?好不好意思?他们凭什么这么说,我又没有扭曲、伪造事实。后来越说越离谱,说我一个小妹崽,不晓得受了那个唆使,拖1、2个月工资就这样,还把律师函寄到公司来。你要告切告撒,告了也没得用。我想说,那个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叫律师函吗?真的是没文化,真可怕。说得像在我敲诈公司一样。说我写的这个东西不属实,那么我想说,劳动合同都不受法律保护了,那签劳动合同来干什么?既然不属实,那公司就莫给我补缴起保险撒。是,我是小妹崽,正是因为我是小妹崽,没得你们老奸巨猾,为别斗该遭欺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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