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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2 21: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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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字号: 合川信箱[2014]568
发布单位: 合川区政府
来信内容: 重复收停车费?
为有效利用城区道路资源,提高城区道路畅通率,根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合川区城区临时占道停车管理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我区停车办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划定了部分占道临时停车位,并发布了《关于对城区临时占道停车实行收费管理的通告》。 下面就有关问题再次说明如下:
一、收费范围。合川城市建成区内已划定的临时占道停车泊位中,凡实行编号管理的停车泊位(白色或黄色标线)均为收费停车泊位,未编号的停车泊位为免费临时占道停车泊位。
二、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要求,我区的收费标准确在占道停车位附近进行了公示,相关标准可以实地查阅。
三、收费时段。收费时间为每天8时至21时,21时至次日8时前,暂不收取临时占道停车费。
四、区市政园林局停车办已明确要求占道停车管理公司加强管理,避免车辆划伤、碰撞等问题。如因管理不善造成车主损失,建议车主保存相关证据可以向管理公司索赔,区市政园林局停车办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仔细阅读相关停车费问题后,就鹤林巷停车收费问题进行咨询,望得到解决,谢谢!
目前鹤林巷内有不少老家属院,院内未设停车位,不少居民将车停于鹤林巷,但所有车位既没有进行编号,也没有收费标准等公示,且对家属院内居民停车反复收取停车费用(停一次收取一次,尤其是上下班回家停车)
咨询问题:1.车位既没有进行编号,也没有收费标准等公示,且未编号的停车泊位为免费临时占道停车泊位,那该不该收停车费?
2.按照政府要求如果收费,鹤林巷内居民该不该反复收取停车费用(停一次收取一次)?
3.感谢您抽空阅读,望答复,谢谢!
办理单位: 区市政园林局
办理结果: 来信人:
您好!来信收悉,对您所反应的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庚即责成区市政园林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区市政园林局调查核实,投诉人所称的路段为免费停车路段,收费公司误将免费路段设为了收费路段,目前区市政园林局已通知收费公司进行整改,撤离了所有收费员,市民可在该路段的停车线内免费停车。
市民如果遇到类似违规收费问题,均可拨打停车办举报电话:42752283
感谢你的来信,以上处理回复,如有疑问,您还可以直接和我们联系:42752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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