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警方以涉嫌帮助电信网络犯罪活动罪将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易某某刑事拘留,万某某因出租、出借本人银行卡一张,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五日,罚款一万元的处罚。
针对此案,民警顺藤摸瓜,获悉辖区内有人利用名下电话卡,为境外诈骗分子提供诈骗帮助。
3月20日,合川警方在合阳街道一小区内抓获涉嫌帮助电信网络犯罪活动违法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吴某某。据了解,今年2月期间,嫌疑人刘某某通过聊天软件与境外诈骗分子联系后,分别使用二人名下的四张电话卡,向实施犯罪活动的境外诈骗分子提供帮助并从中获利。
根据上述行为,警方已将涉嫌帮助电信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嫌疑人刘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吴某某因出租、出售本人电话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行政拘留10日,对违法所得0.6万元予以没收,并处违法所得4倍2.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