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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保财险合川支公司 警保联动车驾管社会服务站 地址:合川区将军路20号(涪江二桥北桥头) 电话:42822789
2. 人保财险城南警保联动车驾管社会服务站 地址:合川区南津街办事处紫荆路456号 电话:13709415783
3. 人保财险大石警保联动车驾管社会服务站 地址:合川区大石街道办事处新街 电话:42677983
4. 人保财险清平警保联动车驾管社会服务站 地址:合川区清平镇中微大道666号(天顶组团企业服务中心内) 电话:15923509988
办理电动自行车,需提交的证明 (一)合标电动自行车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等来历凭证; 3、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 4、电动自行车CCC认证证书。
(二)超标电动自行车 1、超标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超标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等来历凭证; 3、超标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 (注:如车辆所有人无法提交车辆来历凭证和合格证明的,可由所有人提交书面承诺,说明车辆购买的真实渠道、车辆类型及型号等内容。)
预登记电动自行车,需提交的证明 (一)合标电动自行车不需要预登记。 (二)超标电动自行车 从即日起至2019年10月14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各登记地点,免费办理超标电动自行车预登记。
牌证发放 (一)合标电动自行车从即日起,经审查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免费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
(二)超标电动自行车从2019年10月15日起,免费领取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信息牌。
过渡期管理 (一)我市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实施过渡期管理,过渡期为2019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14日。
(二)2019年10月15日后,未申请办理预登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再申请超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也不得上道路行驶。
上路行驶管理 (一)上牌照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含超标)应当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信息牌。
(二)有保险鼓励电动自行车(含超标)所有人购买交通事故第三者商业责任保险。
(三)戴头盔鼓励驾驶电动自行车(含超标)上道路行驶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
(四)限1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含超标)上道路行驶不得载人。
(五)靠右行驾驶电动自行车(含超标)只能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来源:交巡警支队(部分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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