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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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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4:2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事诉讼中的起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通过审判予以司法保护的行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当事人获得司法保护的手段。当事人起诉要得到法院的审理,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符合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规定:
 1、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视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属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讼诉。
 2、原告要具有合法资格,即原告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原告必须是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自己与他人发生争议而起诉。
 3、要有明确的具体被告,必须能够明确指出何人为对方当事人。
 4、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诉讼请求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法院作出某种判决的要求,是原告在诉讼上对被告提出的实体权利的要求,原告还必须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及要求法院保护自己权益的理由.
 5、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起诉的案件,应当是人民法院能够通过行使审判权予以解决的事项。同时,诉讼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在我国,不同级别的法院之间和相同级别的法院之间在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上有严格的界限。对第一审普通民事案件的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这是一般管辖原则,适用于一般性诉讼。《民事诉讼法》第24条、第25条还规定了几种特殊情况的管辖。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民事案件中,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由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可向其中的任何一个辖区的法院起诉
  (2)对侵权行为,应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3)对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中发生的诉权,应向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诉讼,应向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4)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应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6、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有效期为权利人在知道自己权力受到侵害起二年之内。民法通则还规定了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四种情况:
  (1)身体受到伤害请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7、起诉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1)起诉状
   (2)身份证明
    原告是公民的,应出示身份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离婚案件还应提交结婚证,遗失结婚证的,必须由有关机关出具婚姻情况证书。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企业代码证等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代为起诉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3)证明材料
    提交与案件有关的票据、信函、文件、证书、证明、合同、鉴定结论、借据、字据等。必须出示证据原件,同时提交证据复印件。
8、常见案件的基本证据材料:
   (1)借款合同及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借款合同;借款借据;担保合同;付款凭证;还款凭证;欠条;催款通知书等。
   (2)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买卖合同及有关合同变更、解除协议、传真件;送货单或提货单;付款凭证、证明拖欠货款的结算单、对账单、欠条、还款计划;收货人提出质量异议的信函及文件;发生违约和造成损失的证据材料等。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图纸;工程进度表;工程质量发生变化的签证单和图纸;工程款预算审核文件;工程款拨付凭证;施工许可证和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的资质级别证明等。
   (4)离婚纠纷案件:结婚证或民政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证明婚姻关系破裂或双方发生矛盾的证明材料;夫妻共同财产清单;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夫妻双方对外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等。
   (5)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部门出具的调解终结书;医药费、交通费等发票;财产损失方面的其他证明材料;伤残评定的证明材料等。
   ( 6)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的送达回证;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及福利待遇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书;伤残评定的证明材料等。
   (7)继承纠纷案件: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材料;遗嘱;诉说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材料;被继承人财产状况的证明材料等。
发表于 2014-10-25 20:27: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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