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子们注意啦
近日重庆发布了关于
将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政策
以及全面取消两年限售政策的通知
房地产方面,重庆将完善全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政策,不再将市外人员购买普通住宅纳入征税范围;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困难房企项目不良贷款等。
从2025年2月8日起,取消中心城区原已纳入两年限售范围住房的再交易管理。
那可能有宝子就会好奇了
外地公积金可以在重庆贷款买房吗
只要满足一定条件
也是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哦
①重庆公积金、重庆户籍、重庆买房(可以公积金贷款)。
②重庆公积金、外地户籍、重庆买房(可以公积金贷款)。
③外地公积金、重庆户口、重庆买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可以向公积金缴存地的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经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缴存贷款情况后,并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交至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
④重庆公积金、外地户口、外地买房(需看外地公积金中心是否可贷)
⑤四川公积金、重庆三无人员、重庆买房(可以公积金贷款)
注意:三无人员不可在重庆公积金贷款买房。川渝公积金“互认互贷”。
“三无”人员的认定:指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
四川缴存职工在重庆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享受同城待遇。川渝公积金异地贷款,无需预约,无需提供异地缴存证明,备齐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到相关银行办理即可。
政策来源:
https://mp.weixin.qq.com/s/EY1wy5vOQ5_75NPyjq4WUA
支持来渝工作、生活、创业的新市民(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重庆市城镇常住,未获得重庆市当地户籍或获得重庆市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新引进专业人才、新退伍军人等。)、青年人在渝购房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缴存新市民和青年人在渝购房时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亮码可办”或提供异地缴存证明,能够和我市本地缴存职工一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政策来源:
https://mp.weixin.qq.com/s/Rhgdg4z-USiirDmK05q6hA
“亮码可办”如何用?
第一步:打开微信或支付宝,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选择“服务—业务办理电子码”。
第二步:在“信息表申请”界面,选择“中心名称”后,点击“提交”申请“业务办理电子码”。
第三步:向工作人员出示“业务办理电子码”。
温馨提示
“业务办理电子码”被查验后立即失效;若未被查验,则申请当天24点自动失效。
最后再和小编一起来看看
重庆公积金贷款相关的热门问答吧
如果原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工、农、中、建、交行五家银行办理的,缴存人将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已结清,满足其它贷款条件的,可以将剩余商贷部分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需要说明的是,缴存人家庭将组合贷款的商贷部分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可贷额度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个人最高额度80万元,多子女家庭个人最高额度100万元;夫妻参贷的可贷额度为缴存人及其配偶的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且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不得超过120万元,多子女家庭贷款总额不得超过160万元。
具体贷款额度,还需根据申请人及家庭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家庭收入、债务、还款能力、信用记录等方面综合判定。
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
①缴存人家庭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拟购住房区县(自治县)无住房的;
②缴存人家庭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拟购住房区县(自治县)无住房的。
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
①缴存人家庭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拟购住房区县(自治县)仅有一套住房的;
②缴存人家庭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拟购住房区县(自治县)仅有一套住房的。
在全国范围内有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在拟购住房区县(自治县)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人家庭,不能再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后,也能办理“商转公“吗?
是的。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我市现行置换贷款政策,将已购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