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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 是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的高发期 2024年12月23日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合川警方积极行动,广泛宣传 持续开展打击整治 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动 成功查获3起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案件 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月7日,合川区公安局双凤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有一超市在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发现该超市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并当场查获超市负责人罗某非法储存待销售的烟花爆竹43件并收缴。目前,罗某已被行政拘留。 1月9日,龙市镇居民黄某兄弟二人到四川省岳池县购买了烟花30件,两人在返回途中被合川警方当场查获。目前,黄某兄弟二人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均被依法行政拘留,非法运输的烟花被依法予以没收。 1月11日,龙凤镇居民武某到四川省蓬溪县购买烟花爆竹20件,在返回途中被合川警方查获。武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行政拘留,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被依法予以没收。 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物品,其运输、存储及经营均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不但违法,而且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一旦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发生挤压、碰撞,摩擦产生静电火花极易引起爆炸和爆燃事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均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需购买烟花爆竹,请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遵守《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有关燃放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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