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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婚姻、重婚的法律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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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4 17: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常有人女性当事人咨询律师:老公在外和二奶同居,生有小孩,我想追究他的重婚罪可以吗?让他净身出户可以吗?让他赔偿我几十万可以吗?
这些问题的回答十分困难,不是几句话可以解释清楚的。
1、同居:男女在一起共同生活,常常指在一起有长久的共同性生活。
①、94年以前,男女符合结婚条件,对外宣称夫妻,一起共同生活,受法律保护,属于事实婚姻,事实夫妻。如果离婚,必须办理离婚证,或者必须由法院依法判决离婚。
②、94年以后,男女符合结婚条件,对外宣称夫妻,一起共同生活,不受法律保护,尽管属于事实婚姻,事实夫妻,但是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然同居期间产生的其他民事法律纠纷,受法律保护。
③男女同居,其中任何一方已婚的,同居关系不但不受法律保护,还有可能受到刑法打击。
④以夫妻名义同居,对外宣传是夫妻,周围邻居也认为是夫妻的,这种同居要小心点,很危险。
2、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符合法律结婚条件,满足婚姻 程序,持证证明婚姻关系存在。
有一种特殊情况,登记结婚时不符合法律规定结婚条件,但是经过一段时间,满足了结婚条件,这种婚姻仍然受法律保护。比如:登记结婚时,女方欺骗婚姻登记机关,把自己19岁说成20岁,领取了结婚证。如果发现时,还未到20岁,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必须撤销登记,仍然属于未婚。如果发现时已满20岁,婚姻属于合法的,受法律保护。
3、重婚,分两种情况。
①、男女登记结婚,其中任何一方已经结婚的,都是重婚。另一方明知别人结婚的,仍然与其结婚,两个人都构成重婚,要受到法律严厉打击。
②、男女同居,甚至生有小孩,其中一方已婚,是否构成重婚呢?不一定。如果同居男女对外不宣传夫妻,只说是朋友,则不构成重婚。否则,构成重婚。
律师建议:
1、同居最好不要对外宣称夫妻,否则后果很严重。
2、单身的中年男女,律师强烈建议你******,否则纠纷不断。
3、同居本身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同居期间的非人身关系,如财产、债务、侵权等等纠纷受法律保护。


   祝愿:有情人生活幸福,不拘形式!
转载自博士贺律师


发表于 2012-5-14 20: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5_260:}
发表于 2012-5-14 21:49: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可以了解{: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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